这份公开判决来自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案号(2020)豫1723刑初341号。法院认定徐某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辩护人赵松超律师(河南日月星律师事务所)到庭。

案件基本信息

  • 案号:(2020)豫1723刑初341号
  • 法院:平舆县人民法院(河南)
  • 起诉书:平检一部刑诉〔2020〕315号
  • 辩护人:赵松超律师(河南日月星律师事务所)
  •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公开文书记载:疫情防控期间,2020年2月13日20时许,徐某某在家中收到同村徐某发来的外地命案信息及视频,将该信息修改后称驻马店平舆县因疫情防控工作引发命案,连同视频发到两个微信群,被群内人员继续传播,造成防疫卡点工作秩序混乱及社会恐慌。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记载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徐某某对指控没有异议。法院认定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徐某某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说明

说是改了别人发来的视频、不是自己拍的,本例仍定罪。

家属能对照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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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判决书载明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罪名对照见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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