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公开判决来自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浙0106刑初510号。法院认定金宗渊出售出入境证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案件基本信息

  • 案号:(2020)浙0106刑初510号
  • 法院: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浙江)
  • 起诉书:公开文书未摘录起诉书号
  • 辩护人: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公开文书记载:金宗渊虚构在华投资事实骗领工作类居留许可后出售,从中非法获利4100元、800元、2000元,审理中退缴非法获利人民币6900元。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姓名。金宗渊到庭参加诉讼。法院认定构成出售出入境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金宗渊犯出售出入境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退缴非法获利人民币6900元予以没收。

说明

说是已经退缴6900元、只是帮技师办证,本例仍定罪。

家属能对照什么

提交问题,由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解答困惑:联系咨询

法律依据

判决书载明依照刑法第三百二十条。罪名对照见出售出入境证件罪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为法律科普学习用途,不构成针对任何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诉讼代理承诺或办案结果保证。本站由科技公司运营,仅做普法与线索对接,不直接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或辩护。文中案例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12309中国检察网等国家公开司法平台,可凭案号核验原文。刑事案件每一起案情、证据与司法裁量均存在差异,具体问题请咨询合作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师依法办案,不承诺取保、不起诉、无罪或胜诉。

页面整理:本站普法编辑

对应罪名百科:出售出入境证件罪。刚被拘留可先看37天黄金期办案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