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公开判决来自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案号(2015)平刑初字第63号。法院认定雷飞龙出售、运输假币并持有假币,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案件基本信息
- 案号:(2015)平刑初字第63号
- 法院:平原县人民法院(山东)
- 起诉书:平检公诉刑诉(2015)60号
- 辩护人: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公开文书记载:2015年4月22日至5月14日,雷飞龙在QQ群“天天发财”宣传出售伪造人民币,出售给安某2300元、崔某某2510元并快递邮寄。2015年7月10日在家中搜出2196张假币,面额40470元。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姓名。雷飞龙坦白。法院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雷飞龙犯出售、运输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持有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说明
说是网上卖一点,本例仍定罪。
家属能对照什么
- QQ群出售假币再快递寄出,可能构成本罪。
- 说是网上卖一点,不等于一定不构罪。
- 刚被抓,先读37天黄金期。系统说明见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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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判决书载明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罪名对照见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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