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公开判决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凭祥市人民法院,案号(2021)桂1481刑初170号。法院认定曹金保妨害国境卫生检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案件基本信息
- 案号:(2021)桂1481刑初170号
- 法院:凭祥市人民法院(广西)
- 起诉书:凭检刑诉〔2021〕100号
- 辩护人: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公开文书记载:曹金保经友谊关口岸往返越南,入境时隐瞒隔离宾馆有确诊、自己发热及行程,隔离期间又擅自离开房间接触他人,造成459人被集中或延期观察,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645862元。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记载曹金保对指控无异议并认罪认罚。法院认定构成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曹金保犯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说明
说是已经吃过药、体温恢复正常,本例仍定罪。
家属能对照什么
- 入境瞒报隔离宾馆确诊和自身发热,可能构成本罪。
- 说是急着回国或已经隔离,不等于一定不构罪。
- 刚被抓,先读37天黄金期。系统说明见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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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判决书载明依照第三百三十二条第一款。罪名对照见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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