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公开判决来自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案号(2018)浙1002刑初687号。法院认定陈钦非法提供答案,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案件基本信息
- 案号:(2018)浙1002刑初687号
- 法院: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浙江)
- 起诉书:公开文书未摘录起诉书号
- 辩护人: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公开文书记载:陈钦为帮胞弟在全国职业药师资格考试中作弊,购买考试答案并组建微信群,将四门科目答案发至群内。经比对,第四场答案得分率为83.6%。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姓名。陈钦到庭参加诉讼。法院认定构成非法提供答案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陈钦犯非法提供答案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说明
说是帮弟弟、只是分摊费用建群,本例仍定罪。
家属能对照什么
- 向他人提供国家考试答案,可能构成本罪。
- 说是帮弟弟分摊费用,不等于一定不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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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判决书载明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罪名对照见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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