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公开判决来自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案号(2022)豫0223刑初476号。法院认定赵某1、殷某1骗取出境证件,赵某1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辩护人许亚萍律师(河南智卓律师事务所)到庭。
案件基本信息
- 案号:(2022)豫0223刑初476号
- 法院:尉氏县人民法院(河南)
- 起诉书:尉检刑诉(2022)161号
- 辩护人:许亚萍律师(河南智卓律师事务所)
-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公开文书记载:2019年5月至7月,赵某1、殷某1以到越南观光旅游的名义,为尉氏县男子赵某2、崔某1、马某2、李某1、任某1办理护照、签证,实则去越南与本地女子相亲并带至国内结婚。赵某1退出赃款20000元。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记载赵某1有立功情节,殷某1系从犯、自首,二人均认罪认罚。法院认定以观光旅游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为组织他人偷越国境使用。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赵某1犯骗取出境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被告人殷某1犯骗取出境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赵某1所退违法所得人民币二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说明
说是帮人出国相亲,本例仍定罪。
家属能对照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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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判决书载明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罪名对照见骗取出境证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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