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公开判决来自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案号(2021)浙1081刑初1175号。法院认定颜富滨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案件基本信息

  • 案号:(2021)浙1081刑初1175号
  • 法院:温岭市人民法院(浙江)
  • 起诉书:公开文书未摘录起诉书号
  • 辩护人: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公开文书记载:颜富滨介绍他人伪造护照,收费4.5万元,自己获利1万元。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姓名。颜富滨到庭参加诉讼。法院认定构成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颜富滨犯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说明

说是只是介绍、自己只赚了一万元,本例仍定罪。

家属能对照什么

提交问题,由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解答困惑:联系咨询

法律依据

判决书载明依照刑法第三百二十条。罪名对照见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为法律科普学习用途,不构成针对任何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诉讼代理承诺或办案结果保证。本站由科技公司运营,仅做普法与线索对接,不直接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或辩护。文中案例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12309中国检察网等国家公开司法平台,可凭案号核验原文。刑事案件每一起案情、证据与司法裁量均存在差异,具体问题请咨询合作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师依法办案,不承诺取保、不起诉、无罪或胜诉。

页面整理:本站普法编辑

对应罪名百科: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刚被拘留可先看37天黄金期办案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