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公开判决来自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案号(2025)沪0109刑初390号。法院认定朱某通过淘宝代发加价销售侵权英语教材,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适用缓刑。公开文书记载辩护人所属「某某律师事务所」,未写全名。
案件基本信息
- 案号:(2025)沪0109刑初390号
- 法院: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上海)
- 起诉书:沪虹检刑诉〔2025〕344号
- 辩护人:公开文书记载某某律师事务所,未写全名
-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公开文书记载:朱某通过淘宝代发并加价销售侵权英语教材。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记载辩护人到庭,律所名称打码。法院认定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适用缓刑。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朱某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说明
自己只是代发加价,本例仍定罪。
家属能对照什么
- 淘宝代发侵权教材,可能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 不是自己印的,不等于一定不构罪。
- 刚被抓,先读37天黄金期。系统说明见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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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判决书载明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第七十二条。罪名对照见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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