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公开判决来自山东省微山县人民法院,案号(2016)鲁0826刑初159号。法院认定信用卡诈骗罪,免予刑事处罚。
案件基本信息
- 案号:(2016)鲁0826刑初159号
- 法院:微山县人民法院(山东)
- 起诉书:微检公诉刑诉【2016】159号
- 辩护人:王伟律师(山东浩正律师事务所)
-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公开文书记载:杨明斗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超过规定期限未还款;后偿还全部透支款息。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王伟律师提出情节轻微、已全部归还本息、投案自首、初犯偶犯,建议免予刑事处罚。公开文书只记载了当庭辩护意见,没有写辩护过程细节。法院予以采信。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法院认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自首,自愿认罪,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轻微。判决:免予刑事处罚。
说明
还清本息后仍定罪。免刑不是“透支还了就没事”。
家属能对照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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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判决书载明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十七条。罪名对照见信用卡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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