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公开判决来自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法院,案号(2025)闽0421刑初7号。法院认定邓某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辩护人卢燕华律师(福建业发律师事务所)到庭。

案件基本信息

  • 案号:(2025)闽0421刑初7号
  • 法院:明溪县人民法院(福建)
  • 起诉书:公开文书未摘录起诉书号
  • 辩护人:卢燕华律师(福建业发律师事务所)
  •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公开文书记载:邓某某通过淘宝“飞扬旅行服务100分”网店提供伪造行程单,每单30元。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记载辩护人卢燕华到庭参加诉讼。法院认定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邓某某犯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说明

说是网店只卖行程单、每单只要30元,本例仍定罪。

家属能对照什么

提交问题,由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解答困惑:联系咨询

法律依据

判决书载明依照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罪名对照见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为法律科普学习用途,不构成针对任何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诉讼代理承诺或办案结果保证。本站由科技公司运营,仅做普法与线索对接,不直接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或辩护。文中案例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12309中国检察网等国家公开司法平台,可凭案号核验原文。刑事案件每一起案情、证据与司法裁量均存在差异,具体问题请咨询合作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师依法办案,不承诺取保、不起诉、无罪或胜诉。

页面整理:本站普法编辑

对应罪名百科: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刚被拘留可先看37天黄金期办案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