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公开判决来自山东省沂水县人民法院,案号(2017)鲁1323刑初635号。法院认定孔某某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案件基本信息
- 案号:(2017)鲁1323刑初635号
- 法院:沂水县人民法院(山东)
- 起诉书:沂检公刑诉[2017]547号
- 辩护人: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公开文书记载:自2016年8月以来,孔某某以牟利为目的建立QQ群,在群内发布淫秽视频广告,以收红包、转账方式出售淫秽视频文件42部,非法获利1000余元。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姓名。孔某某对指控无异议。法院认定构成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孔某某犯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说明
说是只赚了一千余元,本例仍定罪。
家属能对照什么
- 建QQ群卖淫秽视频,可能构成本罪。
- 说是已经退缴或赔偿,不等于一定不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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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判决书载明依照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罪名对照见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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