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公开判决来自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案号(2016)苏0505刑初569号。法院认定赞培拉公司经李某某决定两次串通投标,单位和个人均构成串通投标罪,免予刑事处罚。辩护人周军、许中华律师(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辛立东律师(江苏新中一律师事务所)到庭。
案件基本信息
- 案号:(2016)苏0505刑初569号
- 法院: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江苏)
- 起诉书:虎检诉刑诉〔2016〕66号
- 辩护人:周军、许中华律师(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辛立东律师(江苏新中一律师事务所)
-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公开文书记载:2010年1月,赞培拉公司经李某某决定,串通两家公司操纵投标价格,以人民币1004800元中标;2012年12月,再次串通两家公司,以人民币2962000元中标。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记载辩护人到庭。法院认定必须招标的项目流于形式,构成串通投标罪,同时决定免予刑事处罚,预交的罚金保证金退还。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单位犯串通投标罪,免予刑事处罚;被告人李某某犯串通投标罪,免予刑事处罚;预交罚金保证金八万元、六万元予以退还。
说明
中标金额到了百万元级,本例仍可能免刑,不是没有罪。
家属能对照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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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判决书载明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罪名对照见串通投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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