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个罪,普通人怎么理解?(无门槛科普)
1. 到底什么行为算串通投标?
大白话:投标人之间提前商量好谁中、什么价,或者投标人和招标人私下通气,损害他人利益,情节严重,就可能构成串通投标罪。自己不是投标公司老板、只是帮忙劝人退出,也可能被认定共同犯罪。
常见高风险场景:游乐设备采购里串通几家公司陪标、土地挂牌时花钱让别人退出、招标文件按特定公司量身定做。本页三例全部来自公开判决。项目后来也完工了,不等于一定不构成本罪。
2. 什么情况可能不按本罪处理?
没有串通、未达情节严重、行为人既非招标人也非投标人且不构成共犯,都是常见争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能免予刑事处罚,但不能事先保证免刑。
3. 一旦被抓,最常见结果是什么?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处理结果可能包括不起诉、免刑、缓刑、实刑。预交了罚金保证金,不能保证免刑。
二、本罪公开真实典型案例(全部带案号)
文书查检索「宣告无罪」时未能稳定核验到可引用的终审无罪全文,本页不编造本罪无罪案例。以下三例分别为江苏免刑、河南免刑、四川免刑。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案例一:两起游乐设备招标串通陪标,中标1004800元和2962000元,单位和个人均免刑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以虎检诉刑诉〔2016〕66号起诉书指控单位及李某某犯串通投标罪。公开文书记载:2010年1月,赞培拉公司经李某某决定,串通两家公司操纵投标价格,以人民币1004800元中标;2012年12月,再次串通两家公司,以人民币2962000元中标。辩护人周军、许中华律师(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辛立东律师(江苏新中一律师事务所)到庭。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记载辩护人到庭。法院认定必须招标的项目流于形式,构成串通投标罪,同时决定免予刑事处罚,预交的罚金保证金退还。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单位犯串通投标罪,免予刑事处罚;被告人李某某犯串通投标罪,免予刑事处罚;预交罚金保证金八万元、六万元予以退还。
说明
中标金额到了百万元级,本例仍可能免刑,不是没有罪。
案例二:帮助开发商给付二十万元让他人退出土地竞标,从犯免刑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鲁山县人民检察院以鲁检刑诉(2015)365号起诉书指控芦致力犯串通投标罪。公开文书记载:2012年土地挂牌出让中,开发商为确保中标,与芦致力预谋后,由芦致力出面通过他人与投标人协商,给付人民币二十万元让其退出竞标报价。后该公司以略高于起始价的价格、总价款355.88万元竞得宗地。辩护人黄凯律师(河南源明律师事务所)到庭。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黄凯律师提出本案不符合串通投标罪成立要件。法院认定芦致力既非招标人也非投标人,但帮助串通已构成共同犯罪,属从犯,情节轻微。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芦致力犯串通投标罪,免予刑事处罚。
说明
自己不是投标公司,本例仍定罪。不构成犯罪的意见未被采纳。
案例三:招标文件按特定公司量身定做、仅一家投标即开标,免刑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检察院以遂安检公刑诉(2016)37号起诉书指控王乃森犯串通投标罪。公开文书记载:道路整治及风貌改造项目研究中明确由王乃森所在公司承建,并安排职能部门量身定做招标文件。招标方发布公告后,在评标委员会组成不合法且仅有一家联合体投标的情况下开标并确定中标。辩护人杨国武律师(四川斗城律师事务所)到庭。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王乃森及其辩护人的辩解、辩护意见,法院认为与查明事实及法律规定不符,不予采纳。同时认定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王乃森犯串通投标罪,免予刑事处罚。
说明
项目是当地安排的,本例仍定罪。
三、罪名官方标准定义
串通投标罪,是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行为。
四、刑法官方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五、司法解释与立案追诉标准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手段恶劣、给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等,属于情节严重的常见情形。本页虎丘例两起中标1004800元、2962000元,鲁山例给付二十万元退出竞标,安居例量身定做招标文件。
从犯、情节轻微,依法可能从宽。不能据此承诺“帮忙退出就没事”。
六、完整量刑标准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页三例均免予刑事处罚。
七、犯罪构成四要件
- 客体:招标投标的公平竞争秩序和有关主体的合法权益。
- 客观:投标人相互串通,或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情节严重。
- 主体:投标人、招标人,以及构成共犯的其他人。
- 主观:故意。
八、此罪与彼罪区分
串通投标罪 vs 强迫交易罪:强迫交易用暴力、威胁逼人成交;本罪是招标投标环节的串通。
串通投标罪 vs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身边人收钱帮忙拿工程,可能另定利用影响力受贿;本罪评价的是投标串通本身。
九、律师全套辩护策略
9.1 无罪辩护
- 没有串通,或未达情节严重;
- 行为人不是招标人、投标人,也不构成共犯;
- 证据不足。
9.2 不起诉辩护
作用较小、未实际获利、情节轻微,争取相对不起诉。
9.3 缓刑与罪轻辩护
证明从犯、坦白、退缴。
十、刑事案件办理全流程(家属版)
详见办案流程。刚被拘留请先读家属第一时间该做什么。同类公开处理见串通投标罪真实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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