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公开判决来自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案号(2020)豫0822刑初187号。法院认定马东洋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案件基本信息
- 案号:(2020)豫0822刑初187号
- 法院:博爱县人民法院(河南)
- 起诉书:博检一部刑诉[2020]165号
- 辩护人: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公开文书记载: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马东洋伙同他人在网吧使用购买的“黑天”远控免杀木马程序控制游戏玩家计算机,盗取游戏币后出售。截止2018年5月30日,马东洋通过出售盗取的游戏币非法获利16536元。马东洋投案并如实供述,家属向公安机关退赃16536元。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姓名。马东洋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法院认定自首、退缴,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所退赃款16536元依法退还各被害人。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马东洋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所退赃款16536元,依法退还各被害人。
说明
说是只偷游戏币、已经把16536元退了,本例仍定罪。
家属能对照什么
- 用木马控制他人计算机盗取游戏币,可能构成本罪。
- 说是已经退赃,不等于一定不构罪。
- 刚被抓,先读37天黄金期。系统说明见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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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判决书载明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罪名对照见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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