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个罪,普通人怎么理解?(无门槛科普)

1. 到底什么行为算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

大白话:用木马、破解、盗号等方式,闯进别人的电脑、游戏账号或视频网站,把里面的数据、装备、会员账号拿走,就可能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它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不是一回事:破坏计算机盯的是把系统搞瘫痪或把数据删改;本罪盯的是非法获取数据或者非法控制计算机。它和盗窃罪也容易争:有的案件争的是游戏装备、账号该按本罪还是按盗窃。

常见高风险场景:做破解会员的影视APP卖会员、用远控木马偷游戏币再卖掉、侵入游戏账号把装备卖掉。本页三例全部来自公开判决。说是只赚了八千元、已经退赔两万元、只是玩游戏,不等于一定不构成本罪。

2. 什么情况可能不按本罪处理?

没有侵入或控制行为、情节未达严重、应认定为盗窃或其他网络犯罪、证据不足,都是常见争点。自首、退赃,依法可能从宽,但不能事先保证缓刑。

3. 一旦被抓,最常见结果是什么?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处理结果可能包括不起诉、缓刑、实刑。认罪,不能保证缓刑。

二、本罪公开真实典型案例(全部带案号)

文书查检索「宣告无罪」时未能稳定核验到可引用的终审无罪全文,本页不编造本罪无罪案例。以下三例分别为山东缓刑、河南缓刑、浙江缓刑。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案例一:破解视频网站会员做APP牟利8000余元,查获会员卡388张后缓刑一年

案号:(2021)鲁0405刑初75号 | 法院: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山东)
起诉书:台检一部刑诉〔2021〕64号 | 辩护人: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 | 检索:复制案号前往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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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以台检一部刑诉〔2021〕64号起诉书指控谭某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公开文书记载:2019年2月至4月,谭某购买手机APP并非法链接至爱奇艺、腾讯、优酷等会员视频网站,通过非法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方式破解VIP账号和密码,非法获取VIP影视数据,以明显低于官网会员价的方式吸引他人购买,非法牟利8000余元。公开文书记载扣押影视联盟会员卡388张。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姓名。谭某到庭。法院认定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追缴违法所得8000元。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谭某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追缴违法所得8000元;扣押在案的手机、电脑主机、机顶盒及影视联盟会员卡388张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说明

说是只赚了八千元、做的是影视会员,本例仍定罪。

案例二:用远控木马盗取游戏币后出售,非法获利16536元后退赃缓刑一年

案号:(2020)豫0822刑初187号 | 法院:博爱县人民法院(河南)
起诉书:博检一部刑诉[2020]165号 | 辩护人: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 | 检索:复制案号前往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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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博爱县人民检察院以博检一部刑诉[2020]165号起诉书指控马东洋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公开文书记载: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马东洋伙同他人在网吧使用购买的“黑天”远控免杀木马程序控制游戏玩家计算机,盗取游戏币后出售。截止2018年5月30日,马东洋通过出售盗取的游戏币非法获利16536元。马东洋投案并如实供述,家属向公安机关退赃16536元。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姓名。马东洋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法院认定自首、退缴,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所退赃款16536元依法退还各被害人。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马东洋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所退赃款16536元,依法退还各被害人。

说明

说是只偷游戏币、已经把16536元退了,本例仍定罪。

案例三:侵入游戏账号盗取装备出售,退赔20000元后缓刑六个月

案号:(2021)浙0402刑初5号 | 法院: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浙江)
起诉书:嘉南检一部刑诉〔2020〕2090号 | 辩护人: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 | 检索:复制案号前往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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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嘉南检一部刑诉〔2020〕2090号起诉书指控付兵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公开文书记载:付兵利用非法手段获取被害人游戏账号和密码后侵入账户,盗取戒指等游戏装备出售,两笔违法所得至少6200元、1200元。案发后,付兵退赔被害人20000元并取得谅解。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姓名。付兵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并签字具结。法院认定如实供述、认罪认罚、赔偿谅解,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付兵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说明

说是只是游戏装备、已经退赔两万元,本例仍定罪。

三、罪名官方标准定义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行为。

四、刑法官方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五、司法解释与立案追诉标准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或者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情节严重的,应予追诉。本页山东例牟利8000余元并查获会员卡388张,河南例非法获利16536元,浙江例两笔至少6200元、1200元并退赔20000元。

自首、退赃,依法可能从宽。不能据此承诺“只偷游戏币就不定罪”。

六、完整量刑标准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页三例主文分别为缓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六个月。

七、犯罪构成四要件

  • 客体: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 客观: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数据,或者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情节严重。
  • 主体:一般主体。
  • 主观:故意。

八、此罪与彼罪区分

本罪 vs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针对删除、修改、增加数据或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本罪针对非法获取数据或非法控制。

本罪 vs 盗窃罪盗窃针对非法占有财物;本罪针对侵入系统获取数据。游戏装备、账号如何定性,要以个案证据和法院认定为准。

九、律师全套辩护策略

9.1 无罪辩护

  • 没有侵入或控制行为;
  • 情节未达严重;
  • 证据不足。

9.2 不起诉辩护

获利刚达标准、已退赔谅解,争取相对不起诉。

9.3 缓刑与罪轻辩护

证明自首、坦白、退赃、谅解。

十、刑事案件办理全流程(家属版)

详见办案流程。刚被拘留请先读家属第一时间该做什么。同类公开处理见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真实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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