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公开判决来自河北省武安市人民法院,案号(2017)冀0481刑初14号。法院认定董晓波、李雅楠犯私分罚没财物罪,免予刑事处罚;宣告潘庆林、郭常庆无罪。辩护人牛武平、黄考增、李卫国到庭。
案件基本信息
- 案号:(2017)冀0481刑初14号
- 法院:武安市人民法院(河北)
- 起诉书:武检公诉刑诉(2016)427号
- 辩护人:牛武平律师(河北玉塔律师事务所);黄考增律师(河北精剑律师事务所);李卫国律师(上海沃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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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公开文书记载:2011年至2013年,董晓波、李雅楠利用自制票据收取大同镇各村计划生育罚款和社会抚养费,未按规定上缴国库,以四术补助、突击活动奖、服装费等名义截留坐支375769元。审理中董晓波将没有文件规定发放的110537元上缴国库。法院认定潘庆林、郭常庆未实际参与研究决定截留发放。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记载潘庆林、郭常庆及辩护人提出二人不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院认定董晓波、李雅楠构成私分罚没财物罪,有文件规定或参照文件发放的265232元可不视为私分数额,董晓波自愿认罪并挽回110537元、李雅楠情节轻微,均免予刑事处罚;指控潘庆林、郭常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无罪。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董晓波犯私分罚没财物罪,免予刑事处罚;被告人李雅楠犯私分罚没财物罪,免予刑事处罚;宣告被告人潘庆林无罪;宣告被告人郭常庆无罪。
说明
说是只是发补助、已经把钱交回去,主管和会计仍定罪;说是计生办主任、服务站负责人,本例另二人因不是直接责任人员被宣告无罪。
家属能对照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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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判决书载明依照第三百九十六条第二款。罪名对照见私分罚没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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