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个罪,普通人怎么理解?(无门槛科普)
1. 到底什么行为算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
大白话:你是国有医院、国有货运公司、国有煤炭公司的负责人,签大额借款或运输合同时该核实对方、该开会却不核实,钱被骗子骗走,就可能构罪。你未经办公会就把医院自有资金一千万元借给别人,结果被骗追不回;或者不核实就签下伪造的运输协议,打出七十余万元运费;或者不核实委托书就把九百五十万元预付款转给中间人,就可能构成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它和玩忽职守罪容易混:玩忽职守盯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盯的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主管人员。它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也不是一回事:那边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主体是国有单位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常见高风险场景:医院负责人未开会就对外放贷、分公司经理不核实就签假运输合同并打款、煤炭公司经理不核委托书就转预付款。本页三例分别来自北京、云南、山西公开判决。说是已经自首、已经报案、只是集体开会决定,不等于一定不构成本罪。
2. 什么情况可能不按本罪处理?
主体不是国有单位主管人员、没有严重不负责任、没有被诈骗、损失未达重大、应认定为玩忽职守或其他罪名、证据不足,都是常见争点。自首、认罪认罚,依法可能从宽,但不能事先保证免刑或缓刑。
3. 一旦被抓,最常见结果是什么?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理结果可能包括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缓刑、实刑。认罪,不能保证免刑或缓刑。
二、本罪公开真实典型案例(全部带案号)
文书查检索「宣告无罪」时未能稳定核验到可引用的终审无罪全文,本页不编造本罪无罪案例。以下三例分别为北京缓刑、云南免予刑事处罚、山西缓刑。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案例一:公立医院代院长未核实就对外放贷1000万元被骗,缓刑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京东检公诉刑诉(2014)123号起诉书指控可×犯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公开文书记载:可×担任某公立医院代院长期间,未经院长办公会研究,未核查借款方、担保方的经营状况和偿还能力,也未认真审核合同条款,即代表医院签订委托贷款和保证合同,将医院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借出,该笔资金被诈骗且未能追回。医院系国有事业单位。可×其后向单位负责人如实交代。辩护人谢炳光、徐艳英到庭。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记载辩护人提出可×构成自首、有重大立功、属过失且医院决策机制有漏洞,建议减轻并适用缓刑。法院认定构成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可×犯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说明
说是银行没有风险提示、财务人员没把关,本例仍定罪。
案例二:国有货运分公司经理不核实就签假运输协议打款七十余万,免予刑事处罚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以盘检刑诉(2017)801号起诉书指控陶学渊犯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公开文书记载:陶学渊任国有货运公司昆明分公司经理期间,未经调查核实,与他人签订四份伪造的烟草物资航空运输协议,并在履行中严重不负责任,向对方指定的两家物流公司支付运输款共计人民币762200元,对方取走后用于还债,仅归还5万元,直接损失人民币712200元。陶学渊其后投案。辩护人马娟到庭。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记载辩护人马娟作无罪辩护,提出陶学渊只是上传下达、未收好处、损失可通过民事诉讼挽回。法院未采纳,认定构成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系自首,免予刑事处罚。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陶学渊犯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免予刑事处罚。
说明
说是要请示领导、没有收好处,本例仍定罪。
案例三:国有煤炭公司经理不核委托书就转出950万元预付款,缓刑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孝义市人民检察院以孝检二部刑诉(2020)7号起诉书指控张×1犯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公开文书记载:张×1担任某国有煤炭运销公司经理期间,未核实本公司与用电企业的购销合同,即将对方开具的转账支票1000万元预付款入账;后又未核实《委托书》真伪,召开班子会决定从该预付款中支付中间人950万元。中间人未发煤。法院终审判决本公司返还1000万元及利息,账户资金被强制划拨,造成经济损失950万元。张×1其后报案并认罪认罚。辩护人张×2、郭×1到庭。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记载辩护人提出应认定自首、转款系集体决定、已积极报案。法院认定构成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张×1犯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说明
说是集体开会决定、已经报案,本例仍定罪。
三、罪名官方标准定义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四、刑法官方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司法解释与立案追诉标准
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一般应予追诉。本页北京例损失1000万元,昆明例损失712200元,孝义例损失950万元。自首、认罪认罚,依法可能从宽。不能据此承诺“只是没核实合同就一定不构罪”。
六、完整量刑标准
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页三例主文分别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免予刑事处罚、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七、犯罪构成四要件
- 客体: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管理秩序和国家财产利益。
- 客观: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 主体: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主观:过失。
八、此罪与彼罪区分
本罪 vs 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主管人员。
本罪 vs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后者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主体是国有单位主管人员。
九、律师全套辩护策略
9.1 无罪辩护
- 主体不是国有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已经尽到审查义务,不属于严重不负责任;
- 没有被诈骗,或者损失未达追诉标准;
- 证据不足。
9.2 不起诉辩护
已自首、损失已部分挽回、作用较小,争取相对不起诉。
9.3 缓刑与罪轻辩护
证明自首、坦白、认罪认罚、已报案追赃、初犯。
十、刑事案件办理全流程(家属版)
详见办案流程。刚被拘留请先读家属第一时间该做什么。同类公开处理见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真实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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