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个罪,普通人怎么理解?(无门槛科普)

1. 到底什么行为算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大白话:编假材料把竞争对手搞臭,可能构罪。你贴“告全体受骗者书”诋毁担保公司,或者发假视频说别人屠宰病死牛,就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它和诽谤罪容易混:诽谤盯的是个人名誉;本罪盯的是公司信誉、商品声誉。它和虚假广告也不是一回事:虚假广告盯的是吹自己的产品;本罪盯的是砸别人的牌子。

常见高风险场景:张贴告全体受骗者书后赔偿10万元、写文章捏造对手给回扣、发虚假视频鉴定损失841800元。本页三例全部来自公开判决。说是已经赔偿谅解、只是发了视频、文章是一起写的,不等于一定不构成本罪。

2. 什么情况可能不按本罪处理?

说的是真实情况、没有造成重大损失、应认定为诽谤、证据不足,都是常见争点。赔偿,依法可能从宽,但不能事先保证缓刑。

3. 一旦被抓,最常见结果是什么?

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处理结果可能包括不起诉、缓刑、实刑。认罪,不能保证缓刑。

二、本罪公开真实典型案例(全部带案号)

文书查检索「宣告无罪」时未能稳定核验到可引用的终审无罪全文,本页不编造本罪无罪案例。以下三例分别为河南缓刑、上海缓刑、河北缓刑。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案例一:张贴告全体受骗者书后赔偿10万元,有期徒刑九个月后缓刑

案号:(2012)安刑初字第47号 | 法院:安阳县人民法院(河南)
起诉书:公开文书未摘录起诉书号 | 辩护人:付海军律师(公开文书未记载律师事务所)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 | 检索:复制案号前往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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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安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韩某甲犯损害商业信誉罪。公开文书记载:韩某甲伙同他人张贴“告全体受骗者书”,诋毁安阳银达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后赔偿受害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并取得谅解。辩护人付海军到庭。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记载辩护人付海军到庭参加诉讼。法院认定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韩某甲犯损害商业信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说明

说是已经赔偿10万元、取得谅解,本例仍定罪。

案例二:捏造对手给回扣抢广告业务,各处罚金一万元后缓刑

案号:(2017)沪0114刑初990号 | 法院: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上海)
起诉书:沪嘉检诉刑诉[2017]953号 | 辩护人:叶刚律师(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周晓军律师(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唐榕斌律师(上海问学律师事务所)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 | 检索:复制案号前往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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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嘉检诉刑诉[2017]953号起诉书指控王涛、李波犯损害商业信誉罪。公开文书记载:二人为获取东风神龙汽车广告采购业务,共同撰写多篇文章捏造竞争对手上海新合广告有限公司长期采用给予回扣等非法手段。辩护人叶刚、周晓军、唐榕斌到庭。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记载辩护人叶刚、唐榕斌到庭参加诉讼。法院认定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各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王涛犯损害商业信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李波犯损害商业信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说明

说是文章是一起写的、已经缴了罚金,本例仍定罪。

案例三:发虚假视频鉴定损失841800元,各处罚金二万元后缓刑

案号:(2019)冀0130刑初137号 | 法院:无极县人民法院(河北)
起诉书:公开文书未摘录起诉书号 | 辩护人: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 | 检索:复制案号前往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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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无极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底彦良、张月辉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公开文书记载:二人录制关于河北霖瀑肉食品有限公司屠宰病死牛的虚伪视频并发布到互联网,经鉴定相关损失为841800元,后赔偿并取得谅解。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姓名。底彦良、张月辉到庭参加诉讼。法院认定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各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底彦良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张月辉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说明

说是已经赔偿谅解、只是发了视频,本例仍定罪。

三、罪名官方标准定义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四、刑法官方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五、司法解释与立案追诉标准

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本页河南例赔偿10万元,上海例各处罚金一万元,河北例鉴定损失841800元。

赔偿,依法可能从宽。不能据此承诺“赔了钱就一定不立案”。

六、完整量刑标准

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页三例主文分别为缓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一年。

七、犯罪构成四要件

  • 客体: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 客观: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 主体:一般主体,单位也可构成。
  • 主观:故意。

八、此罪与彼罪区分

本罪 vs 诽谤罪诽谤针对个人名誉;本罪针对公司信誉、商品声誉。

本罪 vs 虚假广告罪虚假广告针对吹自己的产品;本罪针对砸别人的牌子。

九、律师全套辩护策略

9.1 无罪辩护

  • 说的是真实情况;
  • 没有造成重大损失;
  • 证据不足。

9.2 不起诉辩护

已赔偿谅解、情节较轻,争取相对不起诉。

9.3 缓刑与罪轻辩护

证明赔偿、谅解、坦白、认罪认罚。

十、刑事案件办理全流程(家属版)

详见办案流程。刚被拘留请先读家属第一时间该做什么。同类公开处理见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真实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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