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个罪,普通人怎么理解?(无门槛科普)
1. 到底什么行为算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
大白话:从国外网购象牙、一角鲸牙,让人夹藏进境,或者帮人在国内收邮包转寄,都可能构罪。你通过购物网站从日本买象牙制品,安排他人夹藏逃避海关监管,就可能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它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容易混:禁止进出口货物盯的是冻品、未检疫动物产品;本罪盯的是珍贵动物及其制品。它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也不是一回事: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盯的是国内猎捕、出售;本罪盯的是进出境走私。
常见高风险场景:从日本网购象牙0.08021千克并走私一角鲸牙8.125千克、帮人接收转寄象牙邮包2.675千克价值11万余元、从国外网购象牙邮寄入境后立功。本页三例全部来自公开判决。说是自己把玩不是贩卖、只是帮忙收邮包、大部分象牙已被追回,不等于一定不构成本罪。
2. 什么情况可能不按本罪处理?
不是珍贵动物制品、没有走私故意、应认定为其他走私犯罪、证据不足,都是常见争点。退缴、立功,依法可能从宽,但不能事先保证缓刑。
3. 一旦被抓,最常见结果是什么?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处理结果可能包括不起诉、缓刑、实刑。认罪,不能保证缓刑。
二、本罪公开真实典型案例(全部带案号)
文书查检索「宣告无罪」时未能稳定核验到可引用的终审无罪全文,本页不编造本罪无罪案例。以下三例分别为山东缓刑、江苏缓刑、浙江缓刑。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案例一:从日本网购象牙0.08021千克并走私一角鲸牙8.125千克,罚金二万元后缓刑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以鲁济检四部刑诉﹝2020﹞1号起诉书指控都吉黎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公开文书记载:都吉黎通过“日购网”从日本购买象牙材质动物制品0.08021千克,安排他人采用夹藏手段逃避海关监管走私进境,鉴定价值人民币3342.11元;又从日本购买8.125千克一角鲸长牙,安排他人夹带从深圳走私进境,鉴定价值人民币76800元。辩护人王庆生、程博到庭。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记载辩护人王庆生、程博提出扣押的笔记本电脑和一部手机并非作案工具,应予发还,并请求从轻适用缓刑。法院予以采纳,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都吉黎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扣押在案的象牙制品、一角鲸制品等骨制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
说明
说是数量不大、已经认罪认罚,本例仍定罪。
案例二:帮人接收转寄象牙邮包2.675千克价值11万余元,罚金15000元后缓刑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以锡检诉刑(2012)97号起诉书指控李明、邵某、马某某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公开文书记载:李明与境外人员合谋,由境外以邮寄方式走私象牙制品进境;邵某在国内接收、转寄邮包,其中欲通过邵某接收转寄的象牙制品邮包1件,净重2.675千克,价值人民币11万余元;海关另查获寄给邵某的象牙制品邮包1件,净重2千克,价值人民币8万余元。公开文书记载辩护人李彦龙、华剑飞、华鸿宇、赵雷到庭,未单独写明各自代理关系。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记载多名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法院认定邵某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邵某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同案李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本页只写邵某的缓刑主文。
说明
说是只是帮忙收邮包转寄,本例仍定罪。
案例三:从国外网购象牙邮寄入境后立功,罚金30000元后缓刑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温检公诉一处刑诉(2015)46号起诉书指控陈某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公开文书记载:陈某在网上从国外购买象牙,通过邮包入境,海关查获多件装有象牙段的邮包。辩护人肖立峰到庭。本页不补充公开文书未写明的总重量。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记载辩护人肖立峰辩称陈某并非出于贩卖牟利的目的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法院认定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陈某向公安机关提供重要线索抓获其他在逃人员,具有立功表现,大部分象牙制品已被追回,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陈某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扣押的象牙制品予以没收。
说明
说是自己把玩不是贩卖、已经立功,本例仍定罪。
三、罪名官方标准定义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四、刑法官方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五、司法解释与立案追诉标准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应予追诉。本页山东例象牙0.08021千克价值3342.11元、一角鲸牙8.125千克价值76800元,江苏例转寄象牙2.675千克价值11万余元,浙江例罚金30000元。
立功、退缴,依法可能从宽。不能据此承诺“自己把玩就一定不立案”。
六、完整量刑标准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页三例主文分别为缓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三年六个月。
七、犯罪构成四要件
- 客体:国家对外贸易管制和珍贵动物资源保护。
- 客观:逃避海关监管走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
- 主体:一般主体,单位也可构成。
- 主观:故意。
八、此罪与彼罪区分
本罪 vs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禁止进出口货物针对冻品、未检疫动物产品;本罪针对珍贵动物及其制品。
本罪 vs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针对国内猎捕、出售;本罪针对进出境走私。
九、律师全套辩护策略
9.1 无罪辩护
- 不是珍贵动物制品;
- 没有走私故意;
- 证据不足。
9.2 不起诉辩护
数量较小、已退缴,争取相对不起诉。
9.3 缓刑与罪轻辩护
证明坦白、从犯、立功、认罪认罚。
十、刑事案件办理全流程(家属版)
详见办案流程。刚被拘留请先读家属第一时间该做什么。同类公开处理见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真实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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