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个罪,普通人怎么理解?(无门槛科普)

1. 到底什么行为算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大白话:注册公司时向代办公司借500万元验完资当天转走,或者增资2000万元登记完当天抽走,数额巨大,就可能构成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它和虚报注册资本容易混:虚报看的是骗登记;本罪盯的是股东该出的钱没出,或出完又抽走。它和职务侵占也不是一回事:职务侵占是把公司钱装进个人口袋,本罪是把出资抽回去。

常见高风险场景:借500万元验资后全额转回、两期共抽逃200万元、增资2000万元登记当日抽走。本页三例全部来自公开判决。说是代办公司操作、钱还了借款,不等于一定不构成本罪。

2. 什么情况可能不按本罪处理?

属于合法减资、未达数额巨大、公司法修订后应否继续追诉,都是常见争点。自首、预缴罚金,依法可能从宽,但不能事先保证缓刑。

3. 一旦被抓,最常见结果是什么?

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处理结果可能包括不起诉、免刑、缓刑、实刑。认罪,不能保证缓刑。

二、本罪公开真实典型案例(全部带案号)

文书查检索「宣告无罪」时未能稳定核验到可引用的终审无罪全文,本页不编造本罪无罪案例。以下三例分别为河南缓刑、山东缓刑、江苏缓刑。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案例一:借用500万元验资后全额转回,抽逃百分之百后各缓刑一年

案号:(2013)长刑初字第00307号 | 法院:长葛市人民法院(河南)
起诉书:长检刑诉(2013)221号 | 辩护人: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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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长葛市人民检察院以长检刑诉(2013)221号起诉书指控刘跃松、许铁旦犯抽逃出资罪。公开文书记载:刘跃松为筹建长葛市汇盛煤炭有限公司,与许铁旦预谋后委托代办公司借用500万元存入临时账户验资,验资结束后于2011年2月24日将此500万元全额转出归还,转出金额占实缴出资百分之百。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姓名。二人对指控无异议。法院认定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均系主犯、自首,各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刘跃松、许铁旦犯抽逃出资罪,各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说明

说是代办公司借的钱当天还回去,本例仍定罪。

案例二:两期借款40万元、160万元验资后全部抽出,各缓刑四个月

案号:(2014)潍城刑初字第10号 | 法院: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山东)
起诉书:城检刑诉(2013)308号 | 辩护人: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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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城检刑诉(2013)308号起诉书指控鞠某某、王某甲犯抽逃出资罪。公开文书记载:2008年11月,二人向他人借款40万元作为第一期投资款注册潍坊某汽配有限公司,验资结束后全部抽出还债;2010年11月第二期又以同样手段借款160万元注资,验资结束后全部抽出。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姓名。二人归案后如实供述。法院认定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坦白,各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鞠某某、王某甲犯抽逃出资罪,各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

说明

说是借来验资再还债,本例仍定罪。

案例三:注册200万元再增资2000万元后当日抽走,缓刑二年罚金四十四万元

案号:(2014)南刑初字第34号 | 法院:灌南县人民法院(江苏)
起诉书:灌检诉刑诉(2014)19号 | 辩护人:迟瑛律师(安徽张家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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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灌南县人民检察院以灌检诉刑诉(2014)19号起诉书指控曹某犯抽逃出资罪。公开文书记载:2009年7月,曹某通过他人借用200万元注册连云港市品威建筑机械设备销售有限公司,登记当日抽走;2010年12月再通过他人为该公司增资2000万元,变更登记当日抽走。辩护人迟瑛律师(安徽张家和律师事务所)到庭。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记载辩护人建议从轻并适用缓刑,法院予以采纳。曹某抽逃出资人民币2200万元,坦白、有前科,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四万元。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曹某犯抽逃出资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四万元。

说明

说是代办垫资、当天转回,本例仍定罪。

三、罪名官方标准定义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四、刑法官方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五、司法解释与立案追诉标准

抽逃出资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且占其出资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等,一般应予追诉。本页河南例500万元占百分之百,山东例两期共200万元,江苏例2200万元。

自首、预缴罚金,依法可能从宽。不能据此承诺“代办垫资就缓刑”。

六、完整量刑标准

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本页三例主文分别为缓刑一年、缓刑四个月、缓刑二年。

七、犯罪构成四要件

  • 客体:公司资本管理制度。
  • 客观: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
  • 主体:公司发起人、股东,单位也可构成。
  • 主观:故意。

八、此罪与彼罪区分

本罪 vs 虚报注册资本罪:虚报是使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公司登记;本罪是股东未真实出资或出资后又抽走。

本罪 vs 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是利用职务便利把公司财物据为己有;本罪是把自己的出资抽回。

九、律师全套辩护策略

9.1 无罪辩护

  • 属于合法减资或正常资金往来,不是抽逃;
  • 未达数额巨大;
  • 证据不足。

9.2 不起诉辩护

已补足出资、情节较轻,争取相对不起诉。

9.3 缓刑与罪轻辩护

证明自首、坦白、预缴罚金。

十、刑事案件办理全流程(家属版)

详见办案流程。刚被拘留请先读家属第一时间该做什么。同类公开处理见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真实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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