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个罪,普通人怎么理解?(无门槛科普)
1. 到底什么行为算倒卖车票?
大白话:把火车票、船票囤起来,再加价卖给不特定旅客,票面金额够大或情节严重,就可能构成倒卖车票、船票罪。它和非法经营罪容易混:非法经营看的是未经许可做生意;本罪专门盯车票船票加价倒卖。它和普通黄牛民事纠纷也不是一回事:民事退票退钱解决不了刑事。
常见高风险场景:客运司机囤票加价几块钱卖给乘客、帮船厂职工集中买票每张加二十元、用抢票软件加价倒卖。本页三例全部来自公开判决。说是只加了几块钱、帮同事买票,不等于一定不构成本罪。
2. 什么情况可能不按本罪处理?
票面金额未达情节严重、只是帮亲友代购未加价牟利、应认定为其他罪名,都是常见争点。坦白、退缴违法所得,依法可能从宽,但不能事先保证免刑。
3. 一旦被抓,最常见结果是什么?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处理结果可能包括不起诉、免刑、缓刑、实刑。认罪,不能保证免刑。
二、本罪公开真实典型案例(全部带案号)
文书查检索「宣告无罪」时未能稳定核验到可引用的终审无罪全文,本页不编造本罪无罪案例。以下三例分别为新疆铁路免刑、南京铁路缓刑、湖北铁路缓刑。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案例一:客运司机囤票加价倒卖票面9489.5元,免予刑事处罚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以乌铁检刑诉字(2014)第42号起诉书指控卢某甲犯倒卖车票罪。公开文书记载:2014年1月15日,卢某甲向乘车旅客以高于原价倒卖5802次火车票两张,非法获利11元;民警在其住所查获事先囤积欲高价倒卖的83张5802次火车票,票面价值共计9489.5元。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姓名。卢某甲对指控无异议。法院认定加价数额少、囤积车票已查缴、如实供述,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卢某甲犯倒卖车票罪,免予刑事处罚。
说明
说是只加了几块钱,本例仍定罪。
案例二:帮船厂职工集中购票400余张加价倒卖,缓刑一年六个月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以宁铁检刑诉[2010]20号起诉书指控吕长浩犯倒卖车票罪。公开文书记载:2010年1月至2月,吕长浩获悉金陵船厂外地职工回家需要大量购买火车票后,与该厂职工程某约定每张加价20元手续费,先后从代售点购买火车票400余张(票面金额8万余元)送至程某处加价倒卖,非法获利5000余元。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姓名。吕长浩对指控无异议,自愿认罪,并退出违法所得。法院认定构成倒卖车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十万元。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吕长浩犯倒卖车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万元;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五千元予以追缴。
说明
说是帮职工买票,本例仍定罪。
案例三:用抢票软件倒卖火车票57张票面18186.50元,缓刑六个月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襄阳铁路运输检察院以鄂襄铁检刑诉〔2022〕9号起诉书指控陈虎犯倒卖车票罪。公开文书记载:陈虎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代购火车票广告,并使用非法抢购火车票软件,于2022年5月11日至5月21日倒卖火车票57张,票面数额人民币18186.50元,非法获利8329元。陈虎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姓名。陈虎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认定构成倒卖车票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8186.50元。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陈虎犯倒卖车票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8186.50元;违法所得人民币8329元予以没收。
说明
说是代购抢票,本例仍定罪。
三、罪名官方标准定义
倒卖车票、船票罪,是指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
四、刑法官方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五、司法解释与立案追诉标准
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证价额在五千元以上的,构成情节严重。本页乌鲁木齐例票面9489.5元,南京例400余张票面8万余元,襄阳例票面18186.50元。
坦白、退缴违法所得,依法可能从宽。不能据此承诺“只加几块钱就免刑”。
六、完整量刑标准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本页新疆例免予刑事处罚,南京例缓刑一年六个月,湖北例缓刑六个月。
七、犯罪构成四要件
- 客体:车票、船票的管理秩序。
- 客观: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
- 主体:一般主体。
- 主观:故意,通常具有牟利目的。
八、此罪与彼罪区分
倒卖车票、船票罪 vs 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是口袋更宽的许可类犯罪;车票船票加价倒卖应优先适用本罪。
倒卖车票、船票罪 vs 民事代购:帮亲友原价代购、未向不特定旅客加价牟利,一般不按本罪评价。
九、律师全套辩护策略
9.1 无罪辩护
- 票面金额未达情节严重,或只是原价代购;
- 应认定为民事纠纷或其他罪名;
- 证据不足。
9.2 不起诉辩护
加价数额小、车票已查缴、情节轻微,争取相对不起诉。
9.3 缓刑与罪轻辩护
证明坦白、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
十、刑事案件办理全流程(家属版)
详见办案流程。刚被拘留请先读家属第一时间该做什么。同类公开处理见倒卖车票、船票罪真实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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