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个罪,普通人怎么理解?(无门槛科普)

1. 到底什么行为算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

大白话:村里的基本农田、集体土地,村支书或组长没批就卖给窑厂取土、卖给外人当宅基地,面积够大或收钱够多,就可能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它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容易混:占用看的是改变土地用途毁地;本罪看的是把使用权卖掉或转出去。它和普通民事卖房也不是一回事:集体土地、基本农田不能私下卖。

常见高风险场景:把54亩基本农田包给砖窑取土、乡里停批后仍卖21.5亩宅基地、村民小组把396平方米土地卖给外人分钱。本页三例全部来自公开判决。说是全组同意、钱给了村里办事,不等于一定不构成本罪。

2. 什么情况可能不按本罪处理?

经过依法批准、面积或违法所得未达追诉标准、应认定为其他土地犯罪,都是常见争点。认罪、钱用于公益,依法可能从宽,但不能事先保证缓刑。

3. 一旦被抓,最常见结果是什么?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处理结果可能包括不起诉、免刑、缓刑、实刑。认罪,不能保证缓刑。

二、本罪公开真实典型案例(全部带案号)

文书查检索「宣告无罪」时未能稳定核验到可引用的终审无罪全文,本页不编造本罪无罪案例。以下三例分别为河南缓刑、北京缓刑、湖南缓刑。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案例一:村支书把54亩基本农田包给砖窑取土,缓刑三年罚金13000元

案号:(2009)叶刑初字第106号 | 法院:叶县人民法院(河南)
起诉书:叶检刑诉(2009)66号 | 辩护人: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 | 检索:复制案号前往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打开本站对应真实判例页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叶县人民检察院以叶检刑诉(2009)66号起诉书指控张喜运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公开文书记载:2002年至2003年,张喜运伙同村主任张焕章,以每亩5000元将屈庄村集体基本农田54亩转让给苗二学、李国富、任国生取土烧砖,造成54亩基本农田严重破坏。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姓名。张喜运归案后如实供述,非法获利用于村里公益事业。法院认定情节特别严重,酌定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3000元。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张喜运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3000元。

说明

说是给村里创收,本例仍定罪。

案例二:停批文件下发后仍转让21.5亩集体土地收款175.5万余元,各缓刑

案号:(2006)海刑初字第3079号 | 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北京)
起诉书:京海检经诉字(2003)第662号 | 辩护人:段刚律师(北京市汇昕律师事务所)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 | 检索:复制案号前往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打开本站对应真实判例页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京海检经诉字(2003)第662号起诉书指控张国志、刘新民、岳书田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公开文书记载:1999年11月17日至2000年7月,三人经商议,以海淀区永丰乡大牛坊村村民委员会名义非法转让21.5亩集体土地使用权给李守菊等37人,非法收取土地转让费用共计人民币175.5万余元。辩护人段刚律师(北京市汇昕律师事务所)到庭。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记载段刚律师到庭。法院认定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非法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张国志、刘新民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十二万元,岳书田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张国志、刘新民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被告人岳书田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说明

说是乡里曾经发过可以批地的文件,本例在停批后仍卖地,仍定罪。

案例三:村民小组未经批准转让396平方米土地收款86万元,组长缓刑一年

案号:(2012)永冷刑初字第11号 | 法院: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湖南)
起诉书:永冷检刑诉[2012]13号 | 辩护人: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 | 检索:复制案号前往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打开本站对应真实判例页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以永冷检刑诉[2012]13号起诉书指控蒋某某(公开文书写作蒋XX)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公开文书记载:2005年12月,蒋某某与出纳、会计商议并召集各户代表同意后,未经批准将该组一宗面积396平方米的土地以86万元转让给唐某群等人,所得按人口平均分配到各户。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姓名。蒋某某如实供述。法院认定以牟利为目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四万三千元。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蒋某某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三千元。

说明

说是全组开会同意、钱分给各户,本例仍定罪。

三、罪名官方标准定义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四、刑法官方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五、司法解释与立案追诉标准

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十亩以上,或者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等,一般应予追诉。本页河南例54亩基本农田,北京例21.5亩收款175.5万余元,湖南例396平方米收款86万元。

认罪、钱用于集体,依法可能从宽。不能据此承诺“全组同意就缓刑”。

六、完整量刑标准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页三例主文分别为缓刑三年、缓刑二年、缓刑一年。

七、犯罪构成四要件

  • 客体:国家对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制度。
  • 客观: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
  • 主体:一般主体,单位也可构成。
  • 主观:故意,并具有牟利目的。

八、此罪与彼罪区分

本罪 vs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占用看改变农用地用途并造成毁坏;本罪看把土地使用权非法转出或倒卖。

本罪 vs 非法占用农用地后又转让:可能数罪或择一重罪,须对照具体行为。

九、律师全套辩护策略

9.1 无罪辩护

  • 已经依法批准,或不是以牟利为目的;
  • 面积、违法所得未达追诉标准;
  • 证据不足。

9.2 不起诉辩护

情节较轻、已恢复土地原状,争取相对不起诉。

9.3 缓刑与罪轻辩护

证明认罪、钱用于集体公益、初犯。

十、刑事案件办理全流程(家属版)

详见办案流程。刚被拘留请先读家属第一时间该做什么。同类公开处理见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真实判例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为法律科普学习用途,不构成针对任何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诉讼代理承诺或办案结果保证。本站由科技公司运营,仅做普法与线索对接,不直接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或辩护。文中案例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12309中国检察网等国家公开司法平台,可凭案号核验原文。刑事案件每一起案情、证据与司法裁量均存在差异,具体问题请咨询合作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师依法办案,不承诺取保、不起诉、无罪或胜诉。

页面整理:本站普法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