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个罪,普通人怎么理解?(无门槛科普)
1. 到底什么行为算虐待被监管人?
大白话:看守所、监狱里的管教,动手打人、用电警棍、吊铐,或者指使里面的人打其他被监管人,就可能构罪。你当管教,指使别人用硬塑料管打人,或者以没完成任务为由电击、吊铐服刑人员,就可能构成虐待被监管人罪。它和刑讯逼供罪容易混:刑讯逼供盯的是为了逼口供;本罪盯的是监管人员体罚、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故意杀人从重处罚。
常见高风险场景:看守所管教指使被监管人殴打他人、监狱民警用电警棍体罚、违法使用械具。本页三例全部来自公开判决。说是对方违反监规、已经自首谅解、只是管教,不等于一定不构成本罪。
2. 什么情况可能不按本罪处理?
不是监管人员、没有殴打或体罚、情节未达严重、证据不足,都是常见争点。自首、谅解,依法可能从宽,但不能事先保证免刑。
3. 一旦被抓,最常见结果是什么?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理结果可能包括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缓刑、实刑。认罪,不能保证免刑。
二、本罪公开真实典型案例(全部带案号)
文书查检索「宣告无罪」时未能稳定核验到可引用的终审无罪全文,本页不编造本罪无罪案例。以下三例分别为山东免予刑事处罚、河南免予刑事处罚、浙江缓刑。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案例一:监管人员殴打并指使殴打被监管人,免予刑事处罚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检察院以沭检刑诉[2020]22号起诉书指控梁茂金犯虐待被监管人罪。公开文书记载:梁茂金在监管教育活动中,以殴打、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虐待被监管人,并指使被监管人殴打其他被监管人,情节严重。系投案自首、认罪认罚,取得谅解。辩护人孟凡鹏、张国庆到庭。本页不补充公开文书未写明的具体殴打细节,不写完整住址。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记载辩护人孟凡鹏、张国庆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法院认定构成虐待被监管人罪,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梁茂金犯虐待被监管人罪,免予刑事处罚。
说明
说是已经自首、已经谅解,本例仍定罪。
案例二:看守所管教指使被监管人多次殴打他人,免予刑事处罚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登封市人民检察院以登检刑诉[2009]438号起诉书指控王鹏犯虐待被监管人罪。公开文书记载:王鹏身为看守所管教,多次以违反监规为由,指使被监管人使用硬塑料管殴打多名被监管人,并加戴械具。王鹏开庭无异议。辩护人孙某某到庭。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记载辩护人提出犯罪情节轻微、平时工作表现较好、真诚悔过,请求免予刑事处罚。法院予以采纳,认定构成虐待被监管人罪,免予刑事处罚。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王鹏犯虐待被监管人罪,免予刑事处罚。
说明
说是对方违反监规、平时表现较好,本例仍定罪。
案例三:监狱民警用电警棍、吊铐体罚服刑人员,缓刑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以吴检公诉一刑诉[2019]4号起诉书指控钱云海犯虐待被监管人罪。公开文书记载:钱云海作为监狱监管人员,多次违反规定,采用电警棍电击、手铐吊铐、打巴掌等方式体罚虐待服刑人员。钱云海开庭无异议。辩护人费嘉仪到庭。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记载辩护人费嘉仪到庭。法院认定构成虐待被监管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钱云海犯虐待被监管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说明
说是对方没完成生产任务、已经认罪,本例仍定罪。
三、罪名官方标准定义
虐待被监管人罪,是指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
四、刑法官方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五、司法解释与立案追诉标准
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应予追诉。本页山东例殴打并违法使用械具,河南例多次指使殴打,浙江例电击、吊铐。
自首、谅解,依法可能从宽。不能据此承诺“只是管教、对方违反监规就一定免刑”。
六、完整量刑标准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本页三例主文分别为免予刑事处罚、免予刑事处罚、缓刑一年。
七、犯罪构成四要件
- 客体:被监管人的人身权利和监管机关的正常活动。
- 客观:对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或者指使被监管人殴打、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情节严重。
- 主体: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
- 主观:故意。
八、此罪与彼罪区分
本罪 vs 刑讯逼供罪:刑讯逼供针对逼取口供;本罪针对监管中的体罚虐待。
本罪 vs 故意伤害罪:一般虐待定本罪;致人伤残、死亡的,转按故意伤害、故意杀人从重处罚。
九、律师全套辩护策略
9.1 无罪辩护
- 不是监管人员;
- 没有殴打、体罚或者指使殴打;
- 情节未达严重,或者证据不足。
9.2 不起诉辩护
已自首、已谅解,争取相对不起诉。
9.3 缓刑与罪轻辩护
证明坦白、自首、谅解、初犯。
十、刑事案件办理全流程(家属版)
详见办案流程。刚被拘留请先读家属第一时间该做什么。同类公开处理见虐待被监管人罪真实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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