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个罪,普通人怎么理解?(无门槛科普)
1. 到底什么行为算危险作业?
大白话:没证就在停车场用改装货车存柴油、在厂里私建轻烃储罐、用报废油罐车当移动加油车,被认定有爆炸、火灾的现实危险,就可能构成危险作业罪。它和重大责任事故容易混:重大责任事故看的是已经死人伤人或重大损失;本罪盯的是还没出事、但已经有现实危险。它和危险驾驶也不是一回事:危险驾驶看的是开车,本罪看的是生产作业。
常见高风险场景:无证购进15吨散装柴油在停车场销售、私建燃料储存设备卸载时起火损失约58万元、报废油罐车紧挨铁路和加油站非法加油。本页三例全部来自公开判决。说是只卖了几吨、已经赔了钱,不等于一定不构成本罪。
2. 什么情况可能不按本罪处理?
没有现实危险、应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或其他罪名、证据不足,都是常见争点。自首、退缴,依法可能从宽,但不能事先保证缓刑。
3. 一旦被抓,最常见结果是什么?
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处理结果可能包括不起诉、免刑、缓刑、实刑。认罪,不能保证缓刑。
二、本罪公开真实典型案例(全部带案号)
文书查检索「宣告无罪」时未能稳定核验到可引用的终审无罪全文,本页不编造本罪无罪案例。以下三例分别为山东缓刑、安徽缓刑、河北缓刑。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案例一:无证购进散装柴油15吨在停车场销售,违法所得3000元后缓刑六个月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临高新检刑诉[2024]144号起诉书指控张某磊犯危险作业罪。公开文书记载:2023年8月6日至24日,张某磊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3次购进散装柴油共计15吨,在高新区一停车场内利用改装厢式货车非法储存、销售,现场查扣柴油5吨。评估认为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辩护人林本艳律师(山东宣达律师事务所)到庭。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记载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张某磊坦白、认罪认罚并上缴违法所得,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违法所得人民币3000元没收。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张某磊犯危险作业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违法所得人民币3000元予以没收;扣押车辆、油罐、柴油等由扣押机关没收。
说明
说是只卖了十几吨柴油,本例仍定罪。
案例二:私建轻烃储存设备卸载时起火损失约58万元,自首后缓刑一年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利辛县人民检察院以利检刑诉〔2025〕391号起诉书指控辛某犯危险作业罪。公开文书记载:2021年11月后,辛某未取得审批手续,擅自在某公司内建设燃料储存设备并招用他人管理。2022年5月29日将购进的20余吨燃料卸载至该设备时发生火灾,造成运输车辆及厂房等毁损,直接经济损失约58万元。案涉燃料系危险化学品。辛某主动投案。辩护人董效毛律师(安徽文州律师事务所)到庭。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记载法院采纳辩护人相关意见。辛某自首、赔偿并取得谅解,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辛某犯危险作业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说明
说是已经赔了钱、对方谅解,本例仍定罪。
案例三:用报废油罐车在停车场非法储销柴油,违法所得6500元后缓刑一年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青县人民检察院以青检刑诉[2025]229号起诉书指控秦某甲犯危险作业罪。公开文书记载:2023年8月至2024年12月3日,秦某甲在青县某停车场使用报废油罐半挂车和报废箱货车非法储存、经营柴油。移动加油车东侧38米为铁路、南侧80米为加油站。评估认为发生火灾、爆炸将危及附近人员生命财产,具有现实危险。违法所得6500元。辩护人段作如律师(河北精忠致远律师事务所)到庭。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记载辩护人对指控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法院认定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坦白、认罪认罚,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违法所得6500元没收。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秦某甲犯危险作业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依法没收违法所得6500元,上缴国库。
说明
说是只赚了六千五,本例仍定罪。
三、罪名官方标准定义
危险作业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或者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或者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且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行为。
四、刑法官方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五、司法解释与立案追诉标准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并经评估具有现实危险的,应予追诉。本页山东例无证经营柴油15吨,安徽例私建储罐起火损失约58万元,河北例报废油罐车紧邻铁路加油站、违法所得6500元。
自首、退缴,依法可能从宽。不能据此承诺“还没死人就缓刑”。
六、完整量刑标准
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页三例主文分别为缓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缓刑一年。
七、犯罪构成四要件
- 客体:生产作业安全和公共安全。
- 客观: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特定危险作业,具有现实危险。
- 主体:一般主体。
- 主观:故意。
八、此罪与彼罪区分
本罪 vs 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要求已经造成重大伤亡或重大损失;本罪只要有现实危险即可。
本罪 vs 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针对道路驾驶行为;本罪针对生产作业中的危险物品经营、储存等。
九、律师全套辩护策略
9.1 无罪辩护
- 没有现实危险,或已依法取得许可;
- 应认定为其他罪名;
- 证据不足。
9.2 不起诉辩护
危险已排除、情节较轻,争取相对不起诉。
9.3 缓刑与罪轻辩护
证明自首、坦白、退缴、谅解。
十、刑事案件办理全流程(家属版)
详见办案流程。刚被拘留请先读家属第一时间该做什么。同类公开处理见危险作业罪真实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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