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个罪,普通人怎么理解?(无门槛科普)

1. 到底什么行为算伪证?

大白话:在刑事诉讼里,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和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说假话、做假鉴定,想陷害别人或者帮人隐瞒罪证,就可能构成伪证罪。它和窝藏、包庇罪妨害作证罪容易混:本罪主体是证人等四种人;包庇是提供假证明包庇犯罪分子;妨害作证是阻止证人作证或指使别人作伪证。

常见高风险场景:危险驾驶案里帮司机隐瞒酒驾、职务犯罪案里证词前后矛盾、贪污案出庭把领款数额说假。本页三例全部来自公开判决。当天又改口说了实话,不等于一定不构成本罪。

2. 什么情况可能不按本罪处理?

不是刑事诉讼、不是这四种主体、记错而不是故意作假、情节显著轻微,都是常见争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能免予刑事处罚,但不能事先保证免刑。

3. 一旦被抓,最常见结果是什么?

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处理结果可能包括不起诉、免刑、缓刑、实刑。同日纠正、没有造成错判,不能保证免刑。

二、本罪公开真实典型案例(全部带案号)

文书查检索「宣告无罪」时未能稳定核验到可引用的终审无罪全文,本页不编造本罪无罪案例。以下三例分别为江苏免刑、河南免刑、河北免刑。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案例一:危险驾驶案中隐瞒酒驾,同日又如实说明,免刑

案号:(2016)苏0505刑初283号 | 法院: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江苏)
起诉书:虎检诉刑诉〔2016〕284号 | 辩护人: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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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以虎检诉刑诉〔2016〕284号起诉书指控蒋某某犯伪证罪。公开文书记载:2016年2月20日,蒋某某作为王某某危险驾驶案的证人,明知王某某饮酒后驾车,故意向公安机关做虚假证明,隐瞒饮酒后驾车的事实;同日在公安机关如实证明了基本事实。到案后如实供述,庭审自愿认罪。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姓名。法院认定作伪证包庇对象所犯罪行较轻,且同日已如实证明,情节轻微。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法院认定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隐匿罪证,构成伪证罪。判决:被告人蒋某某犯伪证罪,免予刑事处罚。

说明

当天改口说了实话,本例仍定罪。免刑不是“说错了不算”。

案例二:职务犯罪案中几次证言互相矛盾,无罪意见未采纳,仍免刑

案号:(2017)豫1402刑初817号 | 法院: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河南)
起诉书:商梁检刑诉(2017)354号 | 辩护人:徐长久律师(河南华豫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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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检察院以商梁检刑诉(2017)354号起诉书指控张建永犯伪证罪。公开文书记载:张建永在2016年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刘新超滥用职权、贪污一案中作为证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在侦查阶段及庭审过程中作出相互矛盾的证言,造成一定后果。辩护人徐长久律师(河南华豫律师事务所)到庭。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徐长久律师提出:几次证言在证明方向上一致,不属于相互矛盾,不构成犯罪。法院认为先后几次证言确实存在不一致,已构成伪证罪,但情节轻微且有自首,依法免予刑事处罚。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张建永犯伪证罪,免予刑事处罚。

说明

觉得自己“大方向没变”,本例仍因证言不一致定罪。无罪意见未被采纳后免刑,不是无罪。

案例三:贪污案证人把补偿款数额说假,差额575元被一审扣减,免刑

案号:(2015)西刑初字第19号 | 法院: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河北)
起诉书:邢西检刑诉(2015)2号 | 辩护人:靳耕红律师(河北晓阳合众律师事务所)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 | 检索:复制案号前往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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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以邢西检刑诉(2015)2号起诉书指控李某甲犯伪证罪。公开文书记载:李某甲作为陈某甲贪污案证人,2012年11月30日称收到2300元补偿款;2013年8月19日当庭称两次共收到3000多元;2014年9月3日又称两次共获得4000多元;2014年9月4日称两次共获得3280元。相关判决根据其当庭证言确认领款,并将与侦查证言的575元差额从贪污指控数额中扣除。辩护人靳耕红律师(河北晓阳合众律师事务所)到庭。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靳耕红律师提出:被告人并不知道陈某甲所犯何罪,碍于乡亲情面出庭,主观恶意较小;一审判决采信其证言扣减部分只有575元。法院对情节轻微方面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法院认定在向侦查机关提供证言、出庭作证时作虚假证明,构成伪证罪,情节较轻微。判决:被告人李某甲犯伪证罪,免予刑事处罚。

说明

数额前后对不上、只影响了575元,本例仍定罪。

三、罪名官方标准定义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四、刑法官方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司法解释与立案追诉标准

本罪发生在刑事诉讼中,主体限于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民事、行政诉讼中的虚假陈述,一般不按本罪。本页虎丘例隐瞒酒驾,梁园例证言相互矛盾,桥西例补偿款说法不一并涉及575元差额。

同日纠正、自首、情节轻微,依法可能从宽。不能据此承诺“改口了就没事”。

六、完整量刑标准

一般三年以下或者拘役;情节严重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本页三例均免予刑事处罚。

七、犯罪构成四要件

  • 客体:司法机关的正常刑事诉讼活动。
  • 客观: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
  • 主体: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
  • 主观:故意,并具有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意图。

八、此罪与彼罪区分

伪证罪 vs 妨害作证罪妨害作证是阻止证人作证或指使他人作伪证;本罪是这四种人自己作假。

伪证罪 vs 窝藏、包庇罪包庇是向司法机关提供假证明包庇犯罪分子,主体不限于证人四种人。

九、律师全套辩护策略

9.1 无罪辩护

  • 不是刑事诉讼,或不是证人等四种主体;
  • 属于记忆错误,没有故意作假;
  • 证据不足。

9.2 不起诉辩护

已纠正、未造成错判、情节轻微,争取相对不起诉。

9.3 缓刑与罪轻辩护

证明坦白、同日纠正、包庇对象罪行较轻。

十、刑事案件办理全流程(家属版)

详见办案流程。刚被拘留请先读家属第一时间该做什么。同类公开处理见伪证罪真实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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