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个罪,普通人怎么理解?(无门槛科普)
1. 到底什么行为算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
大白话:别人本来不吸,你劝他吸、教他怎么吸,或者骗他说能解酒解乏,就可能构成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它和容留他人吸毒罪容易混:容留盯的是提供场所让别人吸;本罪盯的是把人劝上、教上、骗上。它和贩卖毒品也不是一回事:贩卖盯的是卖毒品;本罪即使没卖钱,只要把人引诱或教唆吸毒,也可能入罪。
常见高风险场景:宾馆房间里自己吸并教在场的人吸、KTV工作人员把客人叫去别的包厢并引诱吸毒、在车里示范烫吸并怂恿司机一起吸。本页三例全部来自公开判决。说是一起玩、对方自己愿意、只是说说解乏,不等于一定不构成本罪。
2. 什么情况可能不按本罪处理?
没有引诱、教唆或欺骗行为、对方此前已有吸毒习惯且缺乏教唆因果关系、证据不足,都是常见争点。坦白,依法可能从宽,但不能事先保证缓刑。
3. 一旦被抓,最常见结果是什么?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处理结果可能包括不起诉、缓刑、实刑。认罪,不能保证缓刑。
二、本罪公开真实典型案例(全部带案号)
文书查检索「宣告无罪」时未能稳定核验到可引用的终审无罪全文,本页不编造本罪无罪案例。以下三例分别为山东缓刑、河南缓刑、浙江缓刑。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案例一:在宾馆房间吸食毒品并教唆在场二人吸食,罚金10000元后缓刑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诸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吴某犯教唆他人吸毒罪。公开文书记载:2013年5月12日凌晨,吴某在诸城市某宾馆房间内吸食毒品,并教唆在场的王某甲、王某乙吸食毒品。吴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姓名。吴某对指控没有异议。法院认定构成教唆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吴某犯教唆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说明
说是一起在房间里玩、对方自己也吸了,本例仍定罪。
案例二:KTV工作人员把客人叫去吸毒包厢并引诱教唆,罚金4000元后缓刑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新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时征犯引诱、教唆他人吸毒罪。公开文书记载:2013年6月11日晚10时许,时征作为当地某KTV服务人员,明知二楼209房间内有人吸毒,仍让在其他房间唱歌的张某、齐某到该房间倒酒,并故意引诱、教唆二人吸食毒品。时征对指控没有异议。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姓名。时征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法院认定构成引诱、教唆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时征犯引诱、教唆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说明
说是上班倒酒、客人自己要去那个房间,本例仍定罪。
案例三:在车里宣扬冰毒能解酒并当场示范,罚金五千元后缓刑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孙某犯教唆他人吸毒罪、傅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公开文书记载:2013年5月9日凌晨2时许,孙某携带冰毒及吸毒工具与他人乘坐傅某驾驶的轿车。孙某在车里向傅某宣扬吸食冰毒后能够解酒、解乏,并当场示范吸食方法,怂恿傅某吸食,致使傅某产生吸毒欲望并效仿。孙某对指控没有异议。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姓名。孙某到庭参加诉讼。法院认定构成教唆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孙某犯教唆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同案傅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说明
说是只是说说解乏、当场示范一下,本例仍定罪。
三、罪名官方标准定义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是指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四、刑法官方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五、司法解释与立案追诉标准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应予追诉,法律没有另行规定数量门槛。本页山东例在宾馆教唆二人吸毒,河南例在KTV引诱教唆客人,浙江例在车内示范并怂恿吸毒。
坦白,依法可能从宽。不能据此承诺“对方自己愿意吸就不构罪”。
六、完整量刑标准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未成年人吸毒的,从重处罚。本页三例主文分别为缓刑六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七、犯罪构成四要件
- 客体:国家对毒品的管制秩序和他人身心健康。
- 客观: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 主体:一般主体。
- 主观:故意。
八、此罪与彼罪区分
本罪 vs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针对提供场所;本罪针对把人劝上、教上或骗上吸毒。
本罪 vs 贩卖毒品罪:贩卖针对有偿转让毒品;本罪不要求出售毒品,劝吸、教吸、骗吸即可构成。
九、律师全套辩护策略
9.1 无罪辩护
- 没有引诱、教唆或欺骗行为;
- 对方本已吸毒,缺乏教唆因果关系;
- 证据不足。
9.2 不起诉辩护
情节较轻、初犯,争取相对不起诉。
9.3 缓刑与罪轻辩护
证明坦白、认罪认罚、初犯。
十、刑事案件办理全流程(家属版)
详见办案流程。刚被拘留请先读家属第一时间该做什么。同类公开处理见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真实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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