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个罪,普通人怎么理解?(无门槛科普)

1. 到底什么行为算破坏生产经营?

大白话:因为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用其他方法让别人的生产、经营干不下去,就可能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它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容易混:本罪破坏的是正在进行的生产经营;故意毁坏财物看的是财物本身被毁。

常见高风险场景:半夜毁树苗、拉电闸让酒店停业、砸坏工地的打井设备。本页三例全部来自公开判决。觉得对方先有错,不等于可以去毁生产。

2. 什么情况可能不按本罪处理?

毁的不是生产经营、没有泄愤或其他个人目的、损失显著轻微,都是常见争点。赔偿谅解、自首,依法可能免予刑事处罚,但不能事先保证免刑。

3. 一旦被抓,最常见结果是什么?

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处理结果可能包括不起诉、免刑、缓刑、实刑。一审缓刑,二审仍可能改成免刑,但不能事先保证。

二、本罪公开真实典型案例(全部带案号)

文书查检索「宣告无罪」时未能稳定核验到可引用的终审无罪全文,本页不编造本罪无罪案例。以下三例分别为山东免刑、浙江二审改判免刑、河南多数被告人免刑。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案例一:指使他人毁坏海棠苗木1050棵,价值1.28万元,三人免刑

案号:(2015)沭刑初字第358号 | 法院:临沭县人民法院(山东)
起诉书:沭检刑刑诉(2015)358号 | 辩护人: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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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检察院以沭检刑刑诉(2015)358号起诉书指控党某、胡某、刘某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公开文书记载:党某、胡某对村民胡甲不满,商量由胡某出钱、党某找人毁树苗。2013年8月28日凌晨6时许,党某指使刘某和周某(另案处理)到胡甲、诸某责任田,毁坏海棠苗木1050棵,鉴定价值1.28万元。亲属已赔偿,被害人请求对三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姓名。三被告人开庭对事实无异议。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法院认定以毁坏他人苗木的方式破坏生产经营,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坦白、已赔偿并谅解,情节轻微。判决:党某、胡某、刘某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均免予刑事处罚。

说明

出钱找人毁树苗,本例出钱的、找人的、动手的都定罪。赔偿后免刑,不能保证毁苗都免刑。

案例二:拉电闸造成酒店损失151070元,一审缓刑,二审改判免刑

案号:(2016)浙03刑终1501号 | 法院: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
起诉书:公开文书未完整记载起诉书文号(二审改判) | 辩护人:谢如程律师(浙江双经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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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本案为二审改判,公开文书未完整记载起诉书文号。公开文书记载:何信敏因女儿在雅林公司如厕时遭受侵害,认为酒店处理态度消极,拉电闸破坏生产经营,原判认定直接经济损失151070元。一审瑞安市人民法院(2016)浙0381刑初1161号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何信敏已主动赔偿并达成调解,系自首。辩护人谢如程律师(浙江双经律师事务所)到庭。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谢如程律师提出原判认定损失15万余元证据不足,酒店存在过错在先,已超额赔偿并取得谅解,又系自首,原判量刑过重,请求免予刑事处罚。二审认为损失151070元认定并无不当,但采纳免予刑事处罚的意见。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二审撤销缓刑判决。判决:被告人何信敏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免予刑事处罚。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说明

事出有因、已经超额赔偿,本例一审仍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二审才改成免刑。

案例三:因承揽打井工程结怨砸毁设备,鉴定6370元,七人免刑一人缓刑

案号:(2014)禹刑初字第361号 | 法院:禹州市人民法院(河南)
起诉书:禹检公诉刑诉(2014)298号 | 辩护人: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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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禹州市人民检察院以禹检公诉刑诉(2014)298号起诉书指控李某等人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公开文书记载:李某因承揽许昌市烟草局2012年度烟水配套打井工程与张某某产生矛盾,于2012年5月2日晚伙同张某、程某、李某乙、孙某、陈某、李某甲、李某某到打井工地,将张某某租用的打井机及设备砸坏,鉴定价值人民币6370元。程某投案自首。各被告人及亲属分别赔偿张某某8万元、3万元、5万元、3万元、3万元、2万元等,并另赔设备出租方5万元,取得谅解。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姓名。八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李某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张某、程某、孙某、陈某、李某某、李某甲、李某乙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均免予刑事处罚。

说明

设备只鉴定6370元,本例仍定罪。主事人缓刑,其余七人免刑。

三、罪名官方标准定义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四、刑法官方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司法解释与立案追诉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将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二千元以上、破坏生产经营三次以上、纠集三人以上公开破坏生产经营等,作为常见追诉情形。本页临沭例苗木1.28万元,温州例损失151070元,禹州例设备6370元。

赔偿谅解、自首,依法可能从宽。不能据此承诺“赔了就免刑”。

六、完整量刑标准

一般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本页两例免予刑事处罚,一例多数被告人免刑、一人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七、犯罪构成四要件

  • 客体:生产经营的正常活动。
  • 客观: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
  • 主体:一般主体。
  • 主观:故意,并具有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

八、此罪与彼罪区分

破坏生产经营罪 vs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破坏的是财物本身;本罪破坏的是正在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

破坏生产经营罪 vs 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常表现为随意殴打、任意损毁;本罪要落到生产经营被破坏上。

九、律师全套辩护策略

9.1 无罪辩护

  • 毁坏对象不是生产经营,或没有泄愤等个人目的;
  • 损失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
  • 证据不足。

9.2 不起诉辩护

已全额赔偿、取得谅解、情节轻微,争取相对不起诉。

9.3 缓刑与罪轻辩护

证明从犯、自首、超额赔偿、对方存在过错。

十、刑事案件办理全流程(家属版)

详见办案流程。刚被拘留请先读家属第一时间该做什么。同类公开处理见破坏生产经营罪真实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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