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个罪,普通人怎么理解?(无门槛科普)
1. 到底什么行为算强迫劳动?
大白话:用暴力、威胁、扣工资、限制人身自由,逼别人干活,就可能构成强迫劳动罪。它和强迫交易罪容易混:强迫交易看的是逼人买卖;本罪看的是逼人劳动。它和非法拘禁罪也可能竞合:拘禁看的是关人,本罪看的是逼干活。
常见高风险场景:服装作坊扣工资还找人招工、砖厂打骂限制工人出门、夫妻一起看管工人。本页三例全部来自公开判决。说是帮忙招工、自己也是打工的,不等于一定不构成本罪。
2. 什么情况可能不按本罪处理?
没有暴力威胁或限制自由、属于劳动争议、应认定为其他罪名,都是常见争点。从犯、坦白,依法可能从宽,但不能事先保证缓刑。
3. 一旦被抓,最常见结果是什么?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处理结果可能包括不起诉、免刑、缓刑、实刑。认罪,不能保证缓刑。
二、本罪公开真实典型案例(全部带案号)
文书查检索「宣告无罪」时未能稳定核验到可引用的终审无罪全文,本页不编造本罪无罪案例。以下三例分别为江苏缓刑、河南缓刑、山东缓刑。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案例一:明知作坊扣工资仍帮忙招录14名工人,二人缓刑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常熟市人民检察院以常检诉刑诉〔2017〕607号起诉书指控朱小利、赵兵、王松香犯强迫劳动罪。公开文书记载:朱小利、王松香夫妻经营服装加工作坊,出现工人短缺后通过赵兵招录工人;赵兵明知该作坊存在扣发工人工资现象,仍于2016年7月至10月先后帮助招录龙某、陈某、邵某等14名工人,并向朱小利、王松香收取每名工人1700元至2000元。辩护人陆俊芳律师(江苏华元民信律师事务所)、严鸿律师(江苏海容律师事务所)到庭。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记载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法院认定三人构成强迫劳动罪;朱小利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赵兵、王松香适用缓刑。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朱小利犯强迫劳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赵兵犯强迫劳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王松香犯强迫劳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说明
说是帮忙招工,本例仍定罪。
案例二:在砖厂伙同他人强迫智障民工劳动,缓刑三年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西平县人民检察院以西检刑诉(2013)830号起诉书指控李甲犯强迫劳动罪。公开文书记载:2011年7月以来,李甲伙同谭乙、赵丙、徐丁等人,在西平县益源墙材有限公司招募、雇佣智障民工,对民工实行恐吓、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强迫劳动。李甲对指控事实及罪名不持异议。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姓名。李甲对指控不持异议。法院认定构成强迫劳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李甲犯强迫劳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已缴纳)。
说明
说是砖厂招工,本例仍定罪。
案例三:夫妻在砖厂用暴力限制自由强迫五人劳动,均缓刑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检察院以威文检公刑诉(2014)384号起诉书指控曹某、兰某犯强迫劳动罪。公开文书记载:2014年3月下旬至4月6日,曹某伙同其妻子兰某,采用暴力、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王某某、刘某某、郭某某等五人在文登区小观镇西店子村砖厂内进行体力劳动。曹某委托他人赔偿被害人住院费150元,另给付补偿费200元。辩护人吕新光律师(山东沛然律师事务所)到庭。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辩护人提出曹某认罪态度较好、已赔偿,请求从轻处罚。法院认定曹某系主犯、兰某系从犯,均适用缓刑。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曹某犯强迫劳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被告人兰某犯强迫劳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说明
说是两口子一起看厂,本例仍定罪。
三、罪名官方标准定义
强迫劳动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
四、刑法官方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一款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五、司法解释与立案追诉标准
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即可追诉。明知他人实施本罪,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也按本罪处罚。本页常熟例招录14名工人,西平例针对智障民工,文登例强迫五人劳动。
从犯、坦白、赔偿,依法可能从宽。不能据此承诺“帮忙招工就缓刑”。
六、完整量刑标准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本页三例主文分别为缓刑一年、缓刑三年、缓刑二年。
七、犯罪构成四要件
- 客体: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和劳动权利。
- 客观: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劳动。
- 主体:一般主体,包括单位。
- 主观:故意。
八、此罪与彼罪区分
强迫劳动罪 vs 强迫交易罪:强迫交易看逼人买卖;本罪看逼人劳动。
强迫劳动罪 vs 非法拘禁罪:拘禁看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本罪核心是强迫劳动。
九、律师全套辩护策略
9.1 无罪辩护
- 没有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
- 属于劳动报酬争议,不应按本罪评价;
- 证据不足。
9.2 不起诉辩护
作用较小、已赔偿、情节轻微,争取相对不起诉。
9.3 缓刑与罪轻辩护
证明从犯、坦白、初犯、已赔偿。
十、刑事案件办理全流程(家属版)
详见办案流程。刚被拘留请先读家属第一时间该做什么。同类公开处理见强迫劳动罪真实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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