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个罪,普通人怎么理解?(无门槛科普)
1. 到底什么行为算冒充军人招摇撞骗?
大白话:假装自己是军人,出去唬人、骗钱、骗便利,就可能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它和招摇撞骗罪容易混:招摇撞骗冒充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人民警察;本罪冒充的是军人。
常见高风险场景:冒充现役军人以帮忙入伍收钱、打电话冒充部队人员让人代买物资、伪造介绍信称能帮人上军校。本页三例全部来自公开判决。钱退了,不等于一定不构成本罪。
2. 什么情况可能不按本罪处理?
没有冒充军人、应认定为诈骗或其他罪名、证据不足,都是常见争点。退赃、坦白,依法可能适用缓刑,但不能事先保证。
3. 一旦被抓,最常见结果是什么?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处理结果可能包括不起诉、缓刑、实刑。同案有人缓刑、有人实刑,不能保证自己也缓刑。
二、本罪公开真实典型案例(全部带案号)
文书查检索「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时未能稳定核验到可引用的本罪终审无罪、免刑全文,本页不编造。以下三例分别为山东缓刑、河南缓刑、江苏缓刑。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案例一:冒充警备区现役军人以帮忙入伍三次骗得8000元,退赃后缓刑一年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以烟芝检刑诉(2013)392号起诉书指控高某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公开文书记载:高某冒充现役军人,以帮助他人办理入伍为名,先后分3次共骗取人民币8000元。亲属代为全部退赃并已发还。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姓名。高某对指控事实无异议。法院认定如实供述、积极退赃,适用缓刑。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高某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说明
钱退了,本例仍定罪。
案例二:打电话冒充军人租吊车并让人代买物资,骗得33000元,三人缓刑二年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荥阳市人民检察院以荥检刑诉[2013]496号起诉书指控康发水、刘洪涛、石配文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公开文书记载:三人预谋后打电话冒充军人租用吊车,再以部队拉练需购买物资为由,分两次骗取现金33000元。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未记载辩护人姓名。三人对指控事实无异议。法院认定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分别适用缓刑。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康发水、刘洪涛、石配文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说明
钱被挥霍了,本例仍可能适用缓刑,不是没有罪。
案例三:自称军校领导并伪造介绍信骗得20000元,一人实刑、一人缓刑一年
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新沂市人民检察院以新检诉刑诉(2015)2号起诉书指控杜某某、戴某某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公开文书记载:二人自称军校领导并伪造介绍信,以帮助他人上军校为由骗取人民币20000元。到案后赃款已发还。辩护人刘玉律师(江苏宝同德律师事务所)、谭夫岭律师(江苏楼沈律师事务所)到庭。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公开文书记载辩护人到庭。法院认定二人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杜某某判处实刑,戴某某适用缓刑。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杜某某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被告人戴某某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说明
同案有人缓刑、有人实刑。
三、罪名官方标准定义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指冒充军人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
四、刑法官方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司法解释与立案追诉标准
冒充军人进行招摇撞骗活动,是追诉关键。本页芝罘例骗得8000元,荥阳例骗得33000元,新沂例骗得20000元。
退赃、坦白,依法可能从宽。不能据此承诺“退了就缓刑”。
六、完整量刑标准
一般情节三年以下;情节严重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本页三例均有被告人适用缓刑。
七、犯罪构成四要件
- 客体:军队的威信、正常活动和公共秩序。
- 客观:冒充军人招摇撞骗。
- 主体:一般主体。
- 主观:故意。
八、此罪与彼罪区分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vs 招摇撞骗罪:招摇撞骗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人民警察;本罪冒充军人。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vs 诈骗罪:诈骗以骗取财物为中心;本罪以冒充军人为中心。
九、律师全套辩护策略
9.1 无罪辩护
- 没有冒充军人,或没有招摇撞骗行为;
- 应认定为诈骗或其他罪名;
- 证据不足。
9.2 不起诉辩护
数额小、已退清、情节轻微,争取相对不起诉。
9.3 缓刑与罪轻辩护
证明坦白、退赃、从犯。
十、刑事案件办理全流程(家属版)
详见办案流程。刚被拘留请先读家属第一时间该做什么。同类公开处理见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真实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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