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个罪,普通人怎么理解?(无门槛科普)

1. 到底什么行为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大白话:明明知道货是假冒别人注册商标的,还拿去卖,销售金额较大,就可能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它和假冒注册商标罪容易混:假冒注册商标罪针对的是自己生产、贴牌;本罪针对的是“卖假货”。

常见高风险场景:把假冒品牌水泵卖给经销商、在网上卖假冒眼镜皮包、把假冒灯具批发给下家。本页三例全部来自公开判决。已经赔了权利人、货被扣了,不等于一定不构成本罪。

2. 什么情况可能不按本罪处理?

不明知是假冒商品、销售金额未达较大、实际是自己假冒生产而应定假冒注册商标罪,都是常见争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能免予刑事处罚,但不能事先保证免刑。

3. 一旦被抓,最常见结果是什么?

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处理结果可能包括不起诉、免刑、缓刑、实刑。退赃、请求免刑,不能保证免刑。

二、本罪公开真实典型案例(全部带案号)

文书查检索「宣告无罪」时未能稳定核验到可引用的终审无罪全文,本页不编造本罪无罪案例。以下三例分别为上海免刑、浙江缓刑、江苏缓刑。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请用案号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案例一:单位销售260台假冒水泵51000余元,另查获935台,单位和个人均免刑

案号:(2009)闸刑初字第174号 | 法院: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
起诉书:沪闸检刑诉(2009)69号 | 辩护人:公开文书记载辩护人梁某(福建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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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闸检刑诉(2009)69号起诉书指控单位及杨某(公开文书写作杨**)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公开文书记载:2008年8月,杨某作为福建省福安市某电机有限公司(公开文书对字号打码)负责人,将260台假冒松下品牌水泵以人民币51000余元销售并托运至上海。同年10月22日,公安机关在该公司查获假冒松下水泵935台。到案后已向被侵权公司作出经济赔偿。公开文书记载辩护人梁某(福建某律师事务所)到庭。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法院采纳辩护人相关辩护意见,认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单位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免予刑事处罚;被告人杨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免予刑事处罚。

说明

已经赔偿权利人,本例仍定罪。

案例二:网店销售假冒眼镜皮包86174元,免刑意见未采纳,改判缓刑

案号:(2017)浙0602刑初377号 | 法院: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浙江)
起诉书:越检公诉刑诉(2017)294号 | 辩护人:周斌照、许建晖律师(浙江中圣律师事务所)
来源:文书查转载公开裁判文书。 | 检索:复制案号前往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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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越检公诉刑诉(2017)294号起诉书指控宣晓燕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公开文书记载:2014年以来,宣晓燕在淘宝开设店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眼镜、皮包等,销售金额总计人民币86174元。归案后另查获假冒眼镜100副、皮包皮夹等。扣押人民币300000元,其中86174元退赃。辩护人周斌照、许建晖律师(浙江中圣律师事务所)到庭。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辩护人请求从轻,并请求免予刑事处罚或单处罚金。法院采纳从轻意见,对免刑或单处罚金不予采纳。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宣晓燕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扣押款中86174元系退赃,80000元抵作罚金,余款133826元发还。

说明

钱被扣了、也退了86174元,本例仍定罪。免刑意见未被采纳。

案例三:销售假冒灯具5901只、金额55790元,自首后缓刑

案号:(2014)连知刑初字第0018号 | 法院: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
起诉书:连检诉刑诉(2014)74号 | 辩护人:李旭辉律师(江苏瑞宏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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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文书记载的事实

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以连检诉刑诉(2014)74号起诉书指控陈某甲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公开文书记载:2013年8月至11月,陈某甲明知是假冒飞利浦、雷士、欧司朗灯具、电器箱,仍购得并销售5901只,销售金额人民币55790元,已收取货款4万元。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辩护人李旭辉律师(江苏瑞宏律师事务所)到庭。

公开文书记载的辩护意见

李旭辉律师提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具有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建议免予刑事处罚。法院采纳从轻意见,对免刑意见不予采纳。

公开文书记载的处理结果

判决:被告人陈某甲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说明

自首了,本例仍定罪。免刑意见未被采纳。

三、罪名官方标准定义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

四、刑法官方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五、司法解释与立案追诉标准

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二十五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等情形,也可追诉。本页闸北例51000余元,越城例86174元,连云港例55790元。

退赃、自首、情节轻微,依法可能从宽。不能据此承诺“退了就免刑”。

六、完整量刑标准

数额较大三年以下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本页一例免予刑事处罚,两例适用缓刑。

七、犯罪构成四要件

  • 客体: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制度。
  • 客观: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较大。
  • 主体:一般主体,含单位。
  • 主观:故意,须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八、此罪与彼罪区分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vs 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未经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本罪是销售已经假冒好的商品。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vs 侵犯著作权罪本罪保护的是商标;侵犯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复制发行。

九、律师全套辩护策略

9.1 无罪辩护

  • 不明知是假冒商品;
  • 销售金额或货值未达追诉标准;
  • 证据不足。

9.2 不起诉辩护

金额刚达标、已赔偿权利人、情节轻微,争取相对不起诉。

9.3 缓刑与罪轻辩护

证明自首、退赃、初犯、未实际售出部分。

十、刑事案件办理全流程(家属版)

详见办案流程。刚被拘留请先读家属第一时间该做什么。同类公开处理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真实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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